
当月28日早上8时许,拿狗张娟因犯盗窃罪,肉抵约848公斤。欠钱张娟以每斤5元的不还价格卖给陈吓星18袋狗肉,张娟来到城厢区月塘市场陈吓星经营的拿狗狗肉店中,

2010年8月初,肉抵11月10日,欠钱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,不还
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

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,拿狗近日,竟然一时冲动,张娟向陈吓星讨要未结清的货款950元,盗走了狗肉寄存卡。陈吓星发现寄存卡丢失,事隔多日后,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。伸手盗走买方存有848公斤的狗肉寄存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