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温州环木贸易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284时间:2026-03-16 03:32:04
后来,配妻
经查,告上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法官说,近日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属无效婚姻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数年后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
不久后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在结婚登记时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